浏览数量: 94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20-01-13 来源: 本站
2019年十大养老新闻
习近平: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
2月3日,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2019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讲话。他说:“古人讲,‘夫孝,德之本也’。自古以来,中国人就提倡孝老爱亲,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。让老年人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安,关系社会和谐稳定。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、关爱老人、赡养老人,大力发展老龄事业,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。”
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新部署
10月31日,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《决定》指出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。
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》
1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》,提出到2022年,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;到2035年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;到本世纪中叶,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成熟完备。
规划在5个方面部署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工作任务: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,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,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,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,构建养老、孝老、敬老的社会环境。
“社区养老服务业”首次写入《政府工作报告》
3月5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并作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提出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,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、康复护理、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、资金支持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,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,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,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,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,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。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
3月29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了6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,是新时代发展养老服务的纲领性文件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《意见》。
自5月起,上海、江西、天津等地贯彻落实《意见》要求,出台相应实施方案。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福建省出台《推进养老服务发展(2019-2022年)行动方案》,江西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《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-2021年)》,此外《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(2019-2022年)》《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19-2021年)》等相继发布。
国务院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
8月21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。会议提出,要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,调动社会力量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、养生等服务,鼓励企业研发生产优质适用的老年用品,支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,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等。
经国务院同意,民政部9月20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6个方面共17条措施,包括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,繁荣老年用品市场,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,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,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,以及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。
国务院批准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
7月27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》,提出国务院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。8月28日,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。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分工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和各成员单位2019年工作清单。
四部门发文提升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